交通标志杆[1] 的标准主要依据的标准是:GB/T 23827-2009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 同时还要结合以下标准综合考虑:05MR601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路线GB 5768.1-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1部分:总则GB 5768.2-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3-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T 5845.1-2008 城市公共交通标志
*1部分:总标志和分类标志GB/T 5845.2-2008 城市公共交通标志
*2部分:一般图形符号和安全标志GB/T 5845.3-2008 城市公共交通标志
*3部分:公共汽电车站牌和路牌GB/T 5845.4-2008 城市公共交通标志
*4部分:运营工具、站(码头)和线路图形符号GB 5845.5-1986 城市公共交通标志 地下铁道标志JT/T 429-2000 公路临时性交通标志技术条件JTG D82-2009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MR2 城市道路-设计深度图祥及交通标志和标线(2010年合订本)
交通标志杆[1]
单悬臂式标志杆
产品分类编辑
标志杆柱分类
交通标志杆柱式一般有单柱式交通标志杆、多柱式交通标志杆。[1]
柱式标志之内边缘不应侵入道路建筑限界,一般距车行道或人行道的外侧边缘或土路肩不小于25cm
交通标志板下缘距路面的高度分为,高速公路不低于5500mm,国道、省道不低于5000mm。设置在小型车比例较大的城市道路时,下缘距地面的高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见效,但不宜小于120cm。
设置在有行人、非机动车的路侧时,设置高度应大于180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