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检
进口商或其代理人,凭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国外出具的检疫证书、贸易合同等单证,向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以下三点应引起重视,否则产品将无法进口到我国:
1、国家质检总局对宠物食品的出口国家/地区实施准入制度,必须获得准入后方允许向我国出口宠物食品。目前获得准入的国家有:泰国、中国台湾、菲律宾、乌兹别克斯坦、荷兰、法国、比利时、德国、丹麦、捷克、美国、加拿大、巴西、阿根廷、新西兰、澳大利亚。
2、国家质检总局对生产、加工企业实施注册制度,所有进口宠物食品必须在我国进行注册备案
3、进口商进口宠物食品前应提前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后方可进口宠物食品。
国内代理商\经销商需要具备
1、营业执照具备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范围
2、具备一般进出口经营权
3、在公司所在地检验检疫局进行备案登记
在进行第三部检验检疫备案登记时需要确保您合作的国外宠物是否具备下列2个
一《允许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国家地区产品名单》质检总局针对饲料生产厂家输华,实施准入登记制度,可以简称为白名单
二 农业部针对宠物食品配方 颁发 的 外饲准字号 -《进口登记证》
以上齐全后
4、进口清关时候申请检验检疫,海关核发《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其他就是一般贸易的合同、,装箱单,原产地证等资料。
申请所需资料如下:
1、生产地批准生产、使用的(生产、销售)
国家质检总局对生产、加工企业实施注册制度,所有进口宠物食品必须来自已获我国注册的生产、加工企业。
另外还需要办理进口许可证 入境通关单、植检证